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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信息技术对中国传统文化产业的双重影响及应对之策

发布日期:2021-05-24  来源:   点击量: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化软实力建设视角下的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战略研究”(项目号:14BKS06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研究”( 项目号:E090)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喜云,女,齐齐哈尔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究。

     徐 丽,女,齐齐哈尔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文化产业管理研究。

摘要: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传统文化产业在资源属性、要素配置、市场适应、经营管理和传播方式等诸多方面构成冲击,具有解构作用,但又有利于传统文化产业进行转型升级,在同其他文化产业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针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这种双重效应,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的整理和保护;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文化创意能力,加强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加强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培育传统文化产业品牌;针对网络媒体新环境,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市场整合优势,培育文化产业消费市场。

关键词:现代信息技术;传统文化产业;文化创意;网络媒体;新媒体

 中华传统文化不仅是增强文化自信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源泉,也是宝贵的经济资源和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根基。在全球化的今天,传统文化依然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精神信仰等诸多方面对中国人产生稳定而持久的深刻影响。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以社会主义文化为主流的当代中华文化,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自信,都必须立足于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然而,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农耕文明,在近代工业文明传入中国并逐渐在中国构建起现代知识体系的过程中,传统文化遭遇了严重的冲击,并经历了被分解进现代学术体系之中的解构过程。尤其是在文化多元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文化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必须建立在产业化的基础之上,通过培育传统文化产业来实现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面对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冲击,中国传统文化产业必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自身与信息时代的融合,才能在日益增强的异质文化和文化产业竞争中永葆生机,才能真正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为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增强和中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扶持和文化支撑。有鉴于此,本文拟立足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分析其对传统文化产业发展造成的双重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思路。

一、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化,文化因其传承性而在时代发展中保留某些固定不变或不容易改变的特质,但也会随时代的变迁而出现一些新的时代特征,科学技术的进步是引起文化新特征出现的根本原因,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之间存在互促共进的关系。当今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无疑是现代科技革命中最核心的内容,其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非常深远,并对当代文化发展产生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信息技术带来的时代变革中,传统文化及其产业化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信息化、数字化以及由信息技术加速推动的市场化变革的深刻影响,从而呈现出传统内容体系的解构,并形成新的内容和形式,在保持自身文化特质不变的同时,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现代信息技术是一种借助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对图、文、声、像、数字以及其他各种传感信号进行获取、加工、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能动技术,信息学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核心。现代信息技术的内容丰富,集成了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感测技术、控制技术、显示技术等,有着广泛的用途。现代信息技术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导领域,也是推动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转向信息社会的主导力量,其对人类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比以往任何科技创新成就都要深远,不仅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人类传统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因而成为世界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和推动各国传统文化解构和升华的重要推手。近年来,得益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中国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形式的电商经济迅猛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同时,中国确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工业化发展的长期战略,以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为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在中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将培育人工智能、移动智能终端、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先进传感器等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基本趋势。

(二)传统文化产业的内涵

 传统文化作为中国当代文化的一部分,既具有文化的一般性,也具有文化的特殊性。传统文化的特殊性主要来源于其体现的中国精神、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从性质上来看,传统文化是一种农耕文化,故在中国近现代从农耕时代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传统文化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考验,其中一些内容因不适应现代社会而被淘汰,而那些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文化内涵则主要以传统文化产业的形式得以传承和发展。文化产业是一种以文化为资源并在市场机制下为消费者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产业形态,因此传统文化产业必然是以传统文化为文化资源,并在市场机制下以为消费者提供传统文化产品或服务为主要经营形式的文化产业形态。传统文化产业是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要载体,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唯有繁荣和发展传统文化产业才能实现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才能为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和国际话语体系建设提供更多的中国文化符号和中国人文内涵。

(三)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中国传统文化产业主要存在于城乡基层社会,尤其是乡村地区,诸如民间工艺、中医药、戏曲、书法、国画、武术、皮影、泥塑等都属于传统文化产业。在中国高度重视传统文化发展的当下,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百年难逢的历史机遇。目前,中国将文化产业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产业,全国的各级各类藏书机构留存有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传世文献,且在文化旅游井喷式发展的背景下,全国各地旅游景点纷纷主打传统文化产业品牌,在深入挖掘和整理传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开发出诸多原汁原味、形式新颖的传统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中医药、书法、国画、古董鉴赏和武术等传统文化产品在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上创造着蔚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并在传播和弘扬传统文化精神上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然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冲击和挑战,其在市场化经营中所出现的诸如传统文化内容更新、面对异质文化冲击、经营管理不适应、传播推广方式落后、文化创新乏力和文化创意不足等问题也亟待解决。但从整体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如今在文化产业加速培育和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其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意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发展方向更为明确,并且依然蕴藏着巨大的产业开发潜力。

二、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解构作用

 传统和现代是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带有二元悖论的话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对现实性作出了这样的解读:“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那些在展开当中表现出必然性的东西都属于现实的范畴。显然,当今这个时代,现代性无疑是现实性的主旋律。现代科技正在以日新月异的发展推动人类社会走向现代性的新高度。马克思认为现代性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资本属性;二是现代科技及其形而上学。因此,凡是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下在市场化过程中出现资本经营的领域都应该属于现代的范畴,而传统文化所标识的传统尤其是产业化的传统文化严格来说已经不再是传统。可见,科技进步速度越快,科技发展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的推动作用越大,其对传统文化及其产业化产生的解构作用也会越强。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当代科技进步的内核,其对传统文化的传统属性所产生的解构作用可想而知会有多么强大。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产生的解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异质文化泛滥,挤占传统文化产业生存空间

 在信息技术催生的新媒体空间中,来自国外的异域文化、流行文化等异质文化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吞噬着中国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头脑。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文化传播的方式,而网络信息传播的高速性和社会性使得传统文化在诸多文化类型中加速走向边缘,成为文化多元化中的一元。③以电影为例,在互联网兴起之初,各大电影门户网站充斥着以美国电影为主的欧美电影,使得西方文化通过电影这一渠道大量传入中国,而日韩电影也在中国产生了广泛影响,模仿日韩电影的发型、着装成为很多青年人的习惯。西方文化、日韩文化都属于异域文化,其中虽然有一些积极的文化因素,但也充斥着不少糟粕,它们的大行其道必然压缩传统文化产业的生存空间。尤其是在电影产业当中,国外电影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必然导致传统文化题材的电影面对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电影仅是众多文化产业中带有典型性的产业,其他诸如图书出版、动漫、综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同样面对异质文化及其产业的冲击。

(二)文化市场机制变革加速,传统文化产业难以适应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及其孕育的文化消费市场。目前,随着人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中国的文化消费市场正在不断扩大。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又为文化消费市场的加速发展提供了比传统科技更为强劲的科技支撑,使得文化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本、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在此背景下,国家为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加速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其中一个重要举措便是推动传统文化事业单位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文化企业转型。中国传统文化产业如戏曲等过去一直依靠国家财政供养,而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因传统文化产业难以在短时间内适应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导致其中一些传统文化产业发展面临危机。以戏曲为例,过去中国每个县级单位都有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剧团,改制后,剧团在性质上已成为文化企业,其需要依据消费者的喜好来确定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并自负盈亏。显然,在文化市场加速变革的过程中,传统文化产业必然存在一个艰难的调适期。

(三)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传统文化产业市场萎缩

 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所依赖的基本文化资源,而传统文化产业的消费群体与传统文化所根植的农耕文明一样,主要是那些属于传统乡土社会的人或对乡土民俗有浓厚情结的城市居民。但是,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传统文化赖以存在的传统乡土社会正在加速消失,而传统文化产业化的原生动力即农耕经济也逐渐被新型农业经济所取代。尤其是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在与信息化的融合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目前,中国的城镇化比例已经超过50%,而未来这一比例还将进一步提升。显然,传统文化产业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正在经历传统文化生存土壤瘠薄化和传统文化消费市场萎缩的窘境。在此过程中,现代信息技术对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助推和加速无疑对传统文化产业形成了强大的市场解构作用。即便是那些边远山村,只要网络信号可以覆盖到那里,现代文化对传统农耕文化所造成的冲击也不容小觑,同样会给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生产生活方式改变,传统文化价值观念趋向淡化

 从农耕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是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所经历的最主要的变化。现代化的巨变体现在各个方面,其中最核心的变化是生产方式转变带来的人们工作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归根结底是一种农业生产方式和农耕时代的生活方式所孕育的文化及其产业形态。现代社会中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以一种革命性的力量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并重新塑造着人们在信息社会中所特有的一些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从而造成人们行为方式乃至风俗习惯的改变。比如,中国近年来顺应电子商务发展而出现的一些新节日如双十一节便是现代科技带来的价值观念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再如,近年来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流行词等,都在印证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的变化。显然,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在信息技术推动下所出现的变化最终会体现在文化价值观念的塑造上,并以一种新的时代文化价值形式对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形成巨大的解构作用。

三、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的升华作用

 文化具有传承性和开放性,即便每个时代因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某种文化会因新的文化内容或新的文化内涵注入而出现受到排挤或更新的现象,但其文化内核中那些符合人文理念的内容并不会随之消失,而会以文化内核为基础,改换一下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同时,文化还具有开放性,文化需要在与其他文化的交流中不断吸取新内涵,以实现创新发展,这是文化的生命力所在。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中心,其所包含的很多伦理价值、人文内涵在今天依然具有普适性指导价值,是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文化源泉,如天人合一、精忠报国、诚信友善、仁慈惠顾等理念不仅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必需,而且放之世界都具有普遍价值。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就具有在兼收并蓄中不断获得创新发展的博大胸怀。历史上,儒家学说曾经广泛吸收印度佛教文化而在唐宋期间形成了理学的儒家文化体系,它事实上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同样,在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在看待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时不应该只看到其被解构的一面,还要看到现代信息技术因传统文化的传承性、开放性和创新性而对传统文化产业发展起到的助推升华作用。具体来说,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的助推升华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媒体空间主体意识的觉醒,有力冲击了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基础,而从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传统文化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从本质上来说,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现代文化存在文化性质的差异,社会主义新文化正是在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然而,在城乡民间,诸如封建迷信、谶纬活动等传统文化糟粕依然存在。现代信息技术下新媒体空间的兴起为民众广泛参与舆论互动提供了平台。在新媒体中,每个网民都有发言权,且对于任何一个传统文化现象,一般都可以在新媒体舆论规律下最终形成一种比较理性的认识。同时,网民参与新媒体也不断促进其主体意识的觉醒,而主体意识的觉醒对于传统文化糟粕当中那种迷信的或盲从的力量必然形成冲击。可以说,网络在宣扬民主和科学、高扬理性和自我中所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过了过去的传统媒体,其对传统文化糟粕起到的涤荡作用也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二)网络传播的国际性,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走向世界

 现代信息技术还有一个特点,便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国界,将全世界所有的网民连接在一起,构成一个互联互通、相互交流的网络世界。中国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不断壮大的消费者群体,而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传统文化,认识传统文化,并且喜爱传统文化,无疑是不断培育和壮大传统文化产业消费群体的重要出路。人类对文化的喜好带有一定的猎奇性,即往往会对自己陌生的文化产生更为浓厚的兴趣。中国有很多青少年喜欢看欧美或日韩电影,实际上反映的正是其对异质文化的猎奇心理。有些国人对传统文化不太感兴趣,但这并不意味着外国人对中国传统文化不感兴趣。网络空间的兴起为外国人了解传统文化提供了一个国际化窗口,使得传统文化能够借助网络空间走向世界。让更多的外国人了解传统文化不仅为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培育了更多的消费者,而且是推动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在传统文化国际化和传统文化产业走向世界的过程中,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且使得外国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

(三)促进文化市场加速发展,有助于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化

 传统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市场机制。中国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新时代呈现出升级的态势,其对高质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与日俱增。然而,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不仅需要民众拥有广泛的文化消费需求,而且需要市场对民众的文化消费需求进行整合,以形成健全的文化消费市场。唯有实现文化消费需求、文化消费市场和传统文化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才能真正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于提高民众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收入水平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中国目前有大量的劳动者从事与互联网等信息产业相关的工作。同时,现代信息技术还在市场对文化消费需求的整合中起到了加速作用。市场是为产业发展提供生产要素配置的平台,而其配置效率的提高离不开信息的快速传递。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兴起,在市场发展中做到了信息的动态传输,使得市场对要素的配置速度和效率大幅提高。显然,现代信息技术对现代市场的发育起到了助推作用,也为传统文化产业提供了高效的要素配置平台,为传统文化的产业化提供了更为优越的市场机制。

(四)数字化制作和信息化传播,赋予传统文化产业创新活力

 文化产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现代信息技术在通过健全市场机制为传统文化产业提供现代资本运作平台的同时,也为其创新发展提供了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传统文化产业以传统文化为资源,并结合民众的文化消费需求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传统文化产业能否吸引消费者的关键在于能否将传统文化的符号或元素以更为新颖的文化创意转化为适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强大的数据获取、存储、加工、应用和传输能力,尤其是其对图、文、声、像等的加工和制作功能,为传统文化产业在文化产品的创新、创意、制作和开发提供了高效的技术手段。比如,在拍摄传统文化题材的影视节目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前期处理可以营造出传统技术手段难以达到的艺术效果,因而会对消费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另外,在传统文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传播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做到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时空限制,利用网络空间的复制和转载功能迅速传播,从而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传统文化产业与网络媒体的结合以及注册付费模式的成熟,都为传统文化产业利用网络空间广泛传播提供了新的技术平台,极大地改变了传统文化产业过去主要存在于乡土民间的生存和发展状态。

四、以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传统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步入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以更加铿锵有力的步伐向前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将不断接近强国目标。在现代化进程中,中华民族固然需要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但在现代化快速推进中如何保持中华民族的固有属性,通过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为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开拓新的出路,以保持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同样重要。尤其是随着中国硬实力的大幅提高,构建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文化软实力,构建中国的国际话语权,都需要中国不断加大对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开发和弘扬,需要大力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兴起对于传统文化产业来说是把双刃剑,既给其发展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解构,也对其培育产生了技术和市场层面的巨大升华推动作用。对此,中国应当积极应对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的解构作用,因势利导,创新超越,将其促进和升华作用转化为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中国的文化自信建设、文化软实力提升和国际话语权提高奠定坚实的传统文化产业基础,并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体来说,中国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以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

(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的整理和保护

 文化产业与一般产业相比,既有共性,也有个性,相同之处在于,其培育和发展都需要在市场机制下实现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不同之处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是文化。因而,发展传统文化产业首要的问题便是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的整理和保护。当今在现代信息技术造就的信息时代,传统文化正在快速现代化进程中加速流失,甚至出现了因现代学术体系深入发展而带来的传统文化体系解构。因此,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保护性整理已经刻不容缓。现代信息技术在对传统文化产生解构作用的同时,也为我们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整理和保护提供了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手段。对此,中国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大对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扶持力度,鼓励图书馆、博物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传统文化资源研究中积极推动古籍文献、珍本、善本和孤本的电子化储存。同时,还要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传统文化资源登记工作,以便为传统文化的网络传播和长久保存提供电子数据支撑。

(二)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文化创意能力,加强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不仅是世界范围内各国产业升级的重要导向,也是中国在新时代予以重点扶持和引导发展的对象。因而,传统文化产业必然面对来自以其他文化资源为基础而兴起的文化产业的竞争。文化产业的竞争不同于其他行业,不仅需要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而且需要以深具文化内涵和文化吸引力的文化创意吸引消费者的目光。现代信息技术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使得人们对传统文化元素的整合与加工变得更为灵活而高效,也为一些具有新颖性的文化创意在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中国应积极推动传统文化元素相关专业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传统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将更多的文化创意赋予传统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还要引导传统文化产业及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以超强的文化创意培育传统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影视、动漫等文化产业中积极拓展传统文化的应用空间,并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提高和国际话语权的建设贡献力量。

(三)加强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培育传统文化产业品牌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在市场竞争中收获令人意想不到的竞争效果。品牌的打造关键在于产品质量和产品在消费市场上的传播,但也离不开传统文化产业的品牌培育,既要培育传统文化产业的品牌产品或服务,也要培育出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企业。目前来看,中国在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中尚缺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产品或品牌企业,这严重制约着中国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导致其无法面对文化多元化背景下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激烈市场竞争,也难以在全球化进程中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产业尤其是以西方强势文化为基础的西方文化产业的竞争。面对这种状况,中国应积极利用互联网传播的国际性特点,在加强企业自身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的同时,也要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加强传统文化产业产品和服务的网络传播,不断扩大传统文化及其产业化成果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培育传统文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打造传统文化产业的品牌企业。例如,中国可以成立专门从事传统文化影视拍摄的电影公司,并建立自己的自媒体传播平台,面向国内外以适当付费的方式播送影视节目。

(四)针对网络媒体新环境,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文化创新与文化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文化产业不能简单地将文化资源投放市场进行产业化,而是需要将一定的带有创新性和创意性的文化创作赋予其中,并依照文化消费市场的需求进行产业化运作。因此,从法律上切实保障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创作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基本成型,且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越发重视,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尚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网络新媒体中,因网络空间的高速传播性和简单复制粘贴便可进行自主传播的特点,使得网络条件下传统文化产业发展面对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令人担忧。比如,如果某个传统文化企业斥资拍摄了一部传统文化题材的电影,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机制健全的情况下,其可以通过市场销售收回成本并盈利;而在目前的网络知识产权保障不力的情况下,该电影会被以各种形式复制和转载,并且是以免费的方式。显然,此种状况必然不利于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国应当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建设,尤其是应当将网络空间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下。

(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市场整合优势,培育文化产业消费市场

 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离不开文化消费市场的培育,另一方面还需要借助市场机制实现产业化所需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文化消费市场整合培育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上,现代信息技术都有巨大的利用空间。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网络新媒体空间为民众更为便捷地接触和了解传统文化提供了新的平台,有助于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在文化消费市场建设中所起到的助推作用,又为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配置提供了便利。中国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和市场要素优化配置两个方面为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动力。比如,可以鼓励各大门户网站设置传统文化专栏,并引导自媒体在内容配置上向传统文化倾斜,以培育更多的传统文化产业消费群体。同时,还要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文化消费市场建设,为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利用互联网实现创新发展营造更为有力的市场环境,并在税收、融资政策等方面提供定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