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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新学期开学,召开文化创意与设计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于新学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条 每周一下午2点召开周例会,会议地点在研究中心办公楼。
第三条 例会实行签到制度,详细记录请假、迟到、缺席等情况。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应在会议开始前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第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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